(三)四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综合考虑部分区域可能出现的极端低温天气、重点流域汛期来水偏枯导致电站蓄水减少、火电机组集中脱硝达标改造、天然气供应紧张及价格上调、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发展等因素对电力供需可能产生的影响,预计四季度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东和南方区域部分省份在迎峰度冬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平衡偏紧,华北和华中区域电力供需基本平衡,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预计全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530小时左右,其中火电设备利用小时5000小时左右。
三、有关建议
(一)做好迎峰度冬工作预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统筹火电机组脱硝等改造时间,保障电力供应。按照国家尤其是地方政府特别排放限值的达标改造期限要求,一批火电机组需要在冬季进行脱硝等达标改造,对迎峰度冬期间保障电力热力供应带来影响,建议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好火电机组改造与保障电力热力供应。二是高度重视“三北”地区供热与风电消纳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影响,合理安排热电机组与风电机组运行时间,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三是加快迎峰度冬重点工程建设和投运,提高电力系统整体供电能力。四是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细化相应措施,及时发布电力供需信息,引导社会实施有序用电。
(二)统筹安排好天然气供应,疏导燃机电价矛盾,优化天然气发电布局
一是统筹做好用电用气高峰期间燃气调峰机组用气与城乡居民生活用气、工业用气保障工作。加快储气库建设,提高输气管网储气调峰能力,优先保障居民用气,满足电力系统调峰需求。二是加快疏导燃机电价矛盾。地方政府增加财政补贴额度,弥补燃机发电亏损。统筹制定全国天然气发电价格补贴政策,省级政府落实资金来源和补贴水平。三是优化天然气发电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承受能力和各省市区财政补贴能力,合理确定天然气发电规模。坚持大中小相结合、多种方式共同发展原则,鼓励和优先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在风电等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系统调峰容量严重不足地区,有序发展大型单循环燃气调峰机组。
(三)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布局,加快解决弃风弃光问题
2012年以来,我国风电设备利用率逐步提高,但“三北”风电基地仍然存在“弃风”问题,少数光伏发电基地存在“弃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是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优先鼓励分散、分布式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二是做好统筹规划。坚持发展目标要与国家财政补贴能力相平衡,实现区域布局及项目与消纳市场、配套电网以及调峰电源相统筹,做到国家与地方规划相统一。三是加快跨大区通道建设。加快核准和超前建设包括特高压输电工程在内的跨区跨省通道工程,以消纳 “三北”基地现有的过剩发电能力。在消纳市场未确定及跨区跨省通道未开工建设前,应适度控制“三北”地区大规模集中式开发。四是增加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财政专项资金额度,开辟新的补贴资金渠道。风电、光伏发电等发展离不开国家财政补贴,尽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已调升到1.5分/千瓦时,但随着开发规模不断增加,现有电价附加水平将仍然不足,存在补贴金额不足风险。财政补贴资金即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中,除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水平外,更应拓宽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来源,如大幅增加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补贴,开辟新的资金渠道。五是加快风电、太阳能发电技术创新,进一步降低造价,提高质量,逐步提高与传统能源发电的市场竞争力,减轻国家财政补贴压力。六是加快建立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电价机制,用经济手段调动发电机组调峰调频积极性,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