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分期实施,满负荷运行建设期为3年,第1年无产出,第2年产能为设计能力的30%,第3年产能达到设计能力的70%,第4年开始达产,即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每年新增销售收入255,000万元、新增年利润总额39,327万元,净利润29,495万元。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的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结论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市场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上下游产业的衔接,有利于进一步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同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绿海新能源公司投资79,560万元分两期建设“年产3亿Ah高能动力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