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智能电力系统的主要特点:
一是灵活性。就地取材,就地平衡,灵活多样,余缺交互。
二是生态性。充分利用自然能源和自有资源,清洁能源占比远高于常规电力系统,碳足迹逐年递减。
三是智能性。实现能源生产使用的自平衡,资源利用的自循环,电源负荷的自协同,内外故障的自诊断、自隔离、自愈合。
四是可靠性。可实现各种可再生能源和电动汽车等新兴互动用户的友好接入,可再生能源接纳能力和供电可靠性远优于常规电力系统。
五是经济性。确保在现有投资水平,不增加能源使用成本的前提下,实现以上特性。
绿色智能电力系统试点成熟后,将可以广泛复制推广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当中,形成成千上万充满活力的新型绿色智能“能源细胞”,有效地解决我国能源安全问题,和因过量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减少能源的大规模长途输送和输送转换环节中的损耗,为“美丽中国”、小康社会和城镇化建设提供安全、可靠、清洁、经济的电力能源支撑。
同时,绿色智能电力系统的建设,将强力带动新能源设备产业、储能设备产业、电动汽车产业、智能电表产业、智能家用电器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这些产业正是新世纪以来,各大国为谋划“后危机”经济布局的战略制高点。
建议由国家能源局和国家电监会牵头,尽快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立项开展国家绿色智能电力系统试点。发布项目基本标准,以及与大电网的联网标准。
第二,以试点项目为基础,构建国家层面的标准体系。同时加强国际交流,推动国际标准制定,确保与国际接轨。
第三,做好试点项目的运营监管。对试点项目,可以参照现有“分布式发电”项目,处理好与大电网并网事项,并在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时统筹考虑。
当前,欧美各国都已经确立了国家层面的行动方案,其中欧盟于2006年发布了绿皮书,美国于2007年发布了系列法案。日本和韩国也分别于2010年、2011年建立了国家试点项目。建议我国在年内尽快启动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末具备推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