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检验项目、要求章节号、样品数量和检验周期见表2。
6.2 使用前检验
6.2.1 每一批产品使用前应对该批产品进行批次检验,对检验的碳毡电性能检验项目,所有碳毡电极电阻率≤0.2Ω.cm。;
6.2.2 在检验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时,应将该产品退回生产部门返工,然后再次提交验收。若再次检验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为不合格。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和老产品转产;
b)结构、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
c)合同规定。
6.3.2 判定规则
在型式检验中,若有一项不合格时,应判定为不合格。
表2 检验规则
7 裁边、标志、包装、储存和运输
7.1 裁边
将检验合格后的碳毡放在精雕机加工平台上,按图3要求尺寸进行裁边加工,加工精度±0.1mm。
图3 碳毡加工尺寸
7.2.1 标志
7.2.1 碳毡电极产品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及产品名;
b) 产品型号或规格;
c) 制造日期;
d) 商标。
7.2.2 包装箱外部应有下列标志:
a)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制造厂名、厂址、邮编;
b) 产品标准编号;
c) 每箱的净重和毛重;
d) 标明符合GB/T 191-2008规定的“防潮”、“防振”等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