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条让企业困扰的是,《通知》中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总发电量、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计量和代发补贴。
王海生认为,《通知》中并没有提到将给电网企业多大的支持,“如果没有好处,还要做很复杂的工作,最终的结果可能会是发不下来,可能会出现寻租问题。”此前即有媒体报道,建设电站发电的光伏企业迄今尚无拿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只有部分地方政府为这些企业提供了补贴。
地方“画饼”
“我们知道这个消息后,就开始积极组织参与这件事情。”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对这个政策感到兴奋,“示范区域建设项目对企业来说是出售和消化产品的机会。”
梁田所说的消息,就是9月1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的《通知》。该《通知》称,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可持续发展,将组织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各省(区、市)可结合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县和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抓紧研究编制示范区实施方案。
梁田表示,这个示范区的申报,主要是以区域的形式,通过各省的能源部门来上报。按《通知》要求,申报已经在10月15日结束。《通知》要求,每个省(区、市)申报支持的数量不超过3个,申报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万千瓦。
“按照《通知》中提出的每个省申报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万千瓦的数字,如果31个省市自治区都申报,那么计算出来是15GW的装机容量。”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介绍,“但最后国家能源局会批准多大规模的装机容量,现在还在研究之中,最终的规模还要根据各省申报的情况来决定。”
安徽省能源局新能源产业处调研员许慧娟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项目数量)不会局限在3个,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原则要求而已。”国家能源局最新精神指出,由于全国各地太阳能光照资源条件存在差异,本着平衡的原则,一些光照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多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