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触电”资本冲锋?
电监会允许民企进入电力企业,而国家能源局走得更远,允许民企进入一直被认为是铁板一块的电网业务。不过能源局的条文也语焉不详,仅提了一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网建设”。
而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电监会的政策,还是能源局针对新36条出的方案,短期内没有实际意义,没有一整套透明的完美的体制,民企不敢贸然进入,政府对民企的承诺屡屡打折扣,公信力大大降低,如果对民企的鼓励没有上升到法律层面,民企利益更无法保障。
赵玉伟认为,现在民营企业进入电网领域可操作性差,面对国家电网如此大的资产,民企进入没有话语权。并且国家需要的是民企的资金,因此民企只能进行投资。而现在经济形势严峻,在这个节点大力吸引民资进入,意图更耐人寻味。以往在经济形势好时,国家对民企进入能源行业的鼓励力度会下降很多,现在鼓励民企进入能源领域,更像是一场作秀。
根据国家政策,即便是企业自备电厂也必须把电先卖给电网公司再供给自己用,哪怕只隔一个车间。魏桥突破了这一政策,目前我国自备电厂的企业有多家,但魏桥不但自用还将余电向周围居民售电,价格大大低于国家电网电价,从而引起广泛争议。而魏桥集团也因此承受了很大压力。
宋智晨认为,民企进入电网领域一般可以采取独资建设、合资建设或入股项目等方式,由于电网铺设具有“持续周期长、资金需求大、设备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民企以项目投资的形式参与更加有效。但是,电网投资建设权被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所垄断,民营资本很难享受到实质性利益。
放开支网需立法确定
而能源局提到法无禁止即允许的原则,幅度不可谓不大,但李祾譞和赵玉伟态度相同,国家有临时抱佛脚的可能,现在通货膨胀现象较为严重,居民储蓄意愿下降,同时国家也在执行减税,经济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引入民企资金,可以缓解民间借贷的风险,让民间资本不再流向房产,同时也可以缓解政府层面的资金紧张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