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日前,有媒体关于“魏桥自备电厂电价比国家电网低1/3”的报道,将企业自备电厂的内外供电之争再次推到风口浪尖“毫无疑问,企业自备电厂的电用起来肯定便宜很多,但这不符合《电力法》,安全、环保方面也有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一位负责电价的人士表示。“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而且不需要考虑小机组、脱硫、脱销等环境污染问题。”(《齐鲁晚报》5月16日)
可以复制
事实上在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36条”)中明确指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而且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温家宝总理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力等垄断领域。
因此,笔者认为,在保障电力安全的前提之下,应当放开发电市场和供电市场。一方面允许发电企业像魏桥集团既发电,也自行供电。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民营资本乃至外资在发电市场的份额,同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供电市场,组建私营的供电公司,参与供电行业竞争,与国家电网平等竞争,从而优化资源配置,确保电力供应和降低电价,让利于民。□何勇
“魏桥模式”掀了国有电网的遮羞布
自备电厂保障了企业用电,降低了用电成本,却被发改委百般数落,无非是因为“魏桥模式”掀了国家电网的遮羞布,揭了电价成本的黑幕。我想说,如果指责其不安全不环保,那可以尽快出台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但也要记得对已并入电网的电厂一视同仁;说其“不合法”,指的是其建网售电不符合现行《电力法》中“统一调度”的规定,但同时也要看看,这一规定是否过时,到底是符合公共利益还是符合垄断企业的私利。
至于说电网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因此才抬高了电价,估计全国人民都会笑的。不否认,电网企业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尤其是偏远地区的供电上投入巨大,但哪些属于企业投资,哪些属于政府拨款,民众该在用电中为此承担多少,都该是本明白账。而即便这所谓的社会责任,最后也是折合到电价中由民众买单的,还不知这其中有多少是为电网垄断额外付费。实际上,电网企业最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就是推动电价尤其是输电、配电价格的透明化、合理化。□韩青
社会责任不是高电价的借口
民营电厂的确存在不重视环保投入、发电机组能耗高的问题。但这并不是有关部门为国家电网辩护的理由。因为同是国有企业,蒙西地电、陕地电的实际工商业电价比国家电网公司要低一倍,而工商业电费占全部电费的85%.显然,魏桥集团的低电价并非特例,也不是因为民营企业少交税费不重视环保规避了社会责任才得以压缩成本,比国企更有竞争力,而是破除国家电网垄断后的必然结果。既然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电厂都能生产出价格更低的电,此前电力部门“6月1日全国采用阶梯电价后,现行电价和实际电价之间仍然是价格倒挂”的说法无疑就成了笑话,这也说明目前的电价非但不该上涨,反而有较大的下降空间。否则何以解释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电厂的售价都只是4-6毛/度,而国家电网的电价却高达8毛至1元呢?每年都在叫亏损的国家电网究竟是真亏还是假亏,恐怕只有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想想各地普遍存在的电力部门为员工修建的豪华公寓和别墅、相关单位的各种奢侈消费以及难以计算具体数额的“福利电”、“免费电”,就知道目前的电价成本有多大的水分了。但不打破电力垄断,消费者和企业就仍得忍受高电价。即使是侥幸用上低价电的地方,也得小心国家电网对地方电力企业和民营电厂的“收编”。目前国家电网已经与魏桥集团达成协议,魏桥的余电在满足厂区周边商户用电后重新并入山东省电网,实现互利共赢。所谓的互利共赢,恐怕就是联手分享垄断利润,维持现有的高电价吧。“使魏桥模式更好地融入电网,从而拉低整个电网的销售电价”只是消费者一厢情愿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