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1.《办法》的发布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建设长期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但短期实际影响不大。《办法》的印发反映了政府对于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使用及管理的决心,有利于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建设的长期健康发展;但由于《办法》细则规定多为原先已有政策,因此对短期的装机量及企业的投资动力影响不大。
2.新增“接入补贴”改善并网难问题:《办法》第七条规定: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公里~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配套设施本应由电网投资建设,但目前,偏远地区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接入设施(如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等)一般由业主方自行投资建设,在项目并网后,电网公司又将因为调度管理需求收回这些“电网节点”。此次新增的接入线路补贴,经我们测算,基本可以覆盖电站项目业主因投资建设接入线路所增加的额外成本,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难的问题。
3.“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补贴非新政,项目覆盖范围窄规模小:《办法》第八条规定: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此项补贴政策自2006年即开始执行,虽然补贴金额较为丰厚,但补贴对象主要是解决偏远无供电地区用电的小型离网项目,截止2010年,享受此类补贴的项目总量仅15MW,且补贴幅度与每年0.4万元/千瓦的幅度基本相当,占可再生能源补贴比例较小。
4.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推出做铺垫:从政策层次上来看,此次推出的《办法》是为后续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做铺垫,而后者将成为可再生能源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是推动全面解决可再生能源面临的发电、上网和市场消纳三大环节的问题。发改委将依此对中国各省市总电力消费、电网企业收购电量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设立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来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目标。我们判断《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有望在年内落实,来兑现发改委2012年将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承诺;
投资建议
行业影响-从子行业影响来看,我们认为此次管理办法落实将助力风电接入问题的解决,特别是电网覆盖不足的问题。但是由于接入建设仍然需要时间,短期来看对风电整体需求提升影响不大。另外对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在电力交易市场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目前运用范围十分局限,尚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长期来看此次《办法》也对推动分布式能源建设起到一定拉动作用;
投资建议-投资上我们仍然建议关注补助落实对风电接入投资的拉动作用。在接入解决过程中,风电运营商将是最为直接的受益者,重点关注港股上市的风电运营商包括龙源电力,大唐新能源;同时关注带动的储能和无功补偿投资机会,标的关注沧州明珠,思源电气,国电南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