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市场
双向推动商业模式成熟化
《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刺激市场良好预期具有明显的作用,但是市场能否真正启动则尚待政策的进一步落实。近年来,欧洲等国分布式能源的迅速发展,无不有赖于其专门发布的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
德国分布式能源在欧洲占有领先地位,其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分布式能源占有相当比重。德国政府对天然气为燃料的分布式能源出台了诸多支持政策,以补贴为例,小型热电联供设备(<50kW)在投入运行后的10年内,每度电可以享受5.11欧分的补贴,由于节约输电费用,每度电还奖励0.15-0.55欧分;只要能够表明每年能效超过70%,还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每度电为0.55欧分;此外,为了加快市场引入50千瓦的设备,德国出台了刺激计划,在10年期间提供400万欧元的财政支持。
意大利则规定了意大利大型地方电力及天然气分配系统运营商在一次能源节约中每年的义务,并提出分布式能源设备安装计划,并给符合条件的厂商颁发白色证书,当顺利履行义务之后,他们会得到奖励。
此外,意大利规定分布式能源向公共电网回送电量享受优惠价格,上网电价比居民零售电价高出50%,所以,项目投资回报年限仅3-4年。同时,政府还对分布式能源项目在能源税和信贷方面提供优惠条件,并向使用用户提供补贴。另外,如果相关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用户安装更高效的分布式能源设备,可以通过对设备本身的管理收回投资。
英国分布式能源平均占电力市场比例虽然只有7%,但约有82000座装置。政府要求所有的能源公司必须承担义务,减少碳排放和能耗;能源公司可以部分补贴设备的成本,减少消费者的费用;如果采用分布式能源技术提高节能50%,企业可以获得政府信贷;设备的安装减免5%的增值税,等等。
目前,我国也出台了一些有关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政策法规,但大多数是原则性规定,配套的鼓励和补贴政策很少,可操作性并不强。但政策的不完善并未能阻止商业模式的探索,一方面,来自于政府的支持政策正在逐步细化,另一方面,市场的探索也在逐步推进。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我国有积极性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的一般也是电价较高的工商业用户,在现行电价机制下,分布式能源发电的发展将抢占电网企业的优质客户,压缩电网企业利润空间,难以并网;因此,越来越多本身具有电网资源的企业开始介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开发,如五大电力集团及电网下属新能源公司;而另一类则拥有气源优势,以中海油、中石油、城市燃气公司为主的企业也开始介入。这两种资源的介入,使分布式能源经济性正在不断提高,商业模式走向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