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1月4日,江西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专门替人改装智能电表窃电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余某为非法牟取利益,多次替他人改装电表,帮助他人窃取电能价值4511.4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余某认罪态度较好,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据悉,这是江西宣判首例智能电表窃电案。
2011年11月,景德镇供电公司反窃电稽查支队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我市部分居民家中11月份新更换的智能电表做了手脚,进行窃电,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手法专业。通过对窃电居民的讯问,一个余姓男子渐渐浮出水面,居民们说,他们的电表都是自己或经人介绍,由余姓男子动的手脚。该公司随即向景市警方报警。通过侦查,办案人员渐渐掌握了余某的家庭住址和活动规律,制定了抓捕方案,请一居民与余某联系帮忙把家里的电表“办”一下,然后在交易的现场实施抓捕。
在审讯中,余某对于自己替他人改装智能电表盗窃电能的行为供认不讳。余某是一名瓷厂的下岗电工,在2009年就曾因帮人改装电表窃电被处罚。在本案中,他利用其专业电工知识打开智能电表对其内部进行改装,用电量的读数就比实际用电量的读数要缓慢一些,并且可以随意安装调试。原来正常情况下走100度电,经过他的改装之后,反映在电表上的读数可随意修改为0度至99度。余某说:“为了不被发现,他通常帮人把电表改装为比正常读数走慢40%左右。
据余某供述,他帮人改装电表,改装成功后收取300至500元不等的费用,有些熟人拿几包香烟给他,他也会干。余某表示,他在从事改装电表偷电的过程中没有同伙,是他自己一个人单干的,但是经常固定有几个人帮他介绍”业务“。
审讯中,余某交代了他替人改过的15块电表。随后,供电稽查人员通过技术手段查获了另外6块电表。合计21块电表被余某改装窃电,经景德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物价部门评估窃电7519.03度,价值人民币4511.42元。珠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延伸:电是商品 窃电是违法犯罪行为
据审理此案的肖勇法官介绍,被告人余某为21户居民进行了电表改装,属共同犯罪行为。之所以在本案中只对余某进行处理,原因在于这21户居民的各自窃电金额没有达到江西省1000元的盗窃罪刑事追究标准。经审理查明,余某在主观上有着非法牟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改装电表获取改装费的行为,最终造成了供电公司电能流失的结果。故作出上述判决。肖勇说,由于这21户居民从开始窃电至被查处的时间不长,都没有达到盗窃罪的最低处罚标准,一旦达到最低处罚金额,窃电用户也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这些用电户不引以为戒,还试图窃电,即使窃电金额没有超过千元,还有可能因为多次实施窃电行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