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根据国家电监会《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江苏电监办、经信委联合制定并下发了《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办法(试行)》和《江苏电网统调发电机组辅助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并从2011年7月1日起试行。“两个办法”实施有效地调动了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提高了电力企业生产管理和设备运行水平,促进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能质量提高,得到了各电力企业的普遍支持和认可。为总结试行情况,进一步推动“两个办法”的实施,省电监办、省经信委于8月25日在南京召开江苏电网2011年统调发电机组运行考核与辅助服务工作座谈会,江苏省电力公司和78家统调发电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两个办法”工作开展情况和7月份考核数据,听取了发电企业对发电考核和辅助服务实施的意见,讨论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
“两个办法”既符合国家电监会的“两个细则”,又体现了江苏特色,其基本思想就是“两不动一调动”。“两不动”指的是电价不变,辅助服务调用方式及发电厂并网运行方式不变;“一调动”指的是调动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维护系统安全的积极性。主要特点:一是在不改变现行电价体制、电价标准和辅助服务调用机制的前提下,实现辅助服务提供的公平,调动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二是发电机组提供辅助服务超过平均水平的,可以通过辅助服务经济补偿得到一定的收入;对于不提供辅助服务或低于平均水平的发电机组,通过提供辅助服务补偿资金完成辅助服务义务,作为其他发电机组额外的辅助服务补偿。三是辅助服务补偿采用定额方案。对在不同时期提供相同数量、相同质量的辅助服务,补偿标准相同。四是辅助服务与并网运行管理不重复考核。
座谈会上,各发电企业根据各自的情况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省有关部门也做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为进一步做好发电机组考核和辅助服务管理工作,我办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和规范结算工作,禁止电厂和机组擅自退出“两个办法”实施,禁止对考核和补偿结果打折结算。二是省电力公司要按规定及时、完整地向我办报送和披露有关补偿、考核及结算相关数据,不断加大并完善信息报送和披露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高效。三是各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核对工作,应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对反馈工作,确保考核和辅助服务工作按时结束。四是各发电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工作沟通,完成人员培训、业务衔接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发电机组考核和辅助服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下一步我办将按照国家电监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根据试行情况对发电机组考核和辅助服务管理办法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使补偿力度能够真正体现辅助服务价值,在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健全补偿考核项目,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