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智能电网在线讯: 宁波市经委资源能源处处长童鸿根:EMC是一种在国外已经运行得非常成熟的模式,在我国却一直进展缓慢,这是有原因的。主要还是因为过去我国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地方在制订政策时也不好把握,导致企业在EMC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税收应该怎么交,设备折旧怎么结算,出现了纠纷如何处理等等。另外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也很困难,这些都给EMC的推广造成了障碍。应该看到,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完善,这些问题正在慢慢得到解决,特别是4月6日国家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应该说已经从政策上为EMC的推广实施扫除了很多障碍,也为各地政府制订相关政策指明了方向。我相信,EMC在中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效应,大力扶持节能中介服务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市场化的手段来开展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耗水平,这是当前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浙江能华节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卓国培:目前在全球,EMC已形成了规模超千亿美元的新兴产业。有客户简单地把EMC理解为,这只是中介公司为了推销节能设备而采取的一种营销手段,但实际上远非如此。我们可根据客户的实际生产情况,为客户提供节能项目的能源审计、节能改造设计方案、能源管理合同的谈判与签署、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运行、保养和维护的一条龙服务。
对于我们节能公司来说,由于国内现实环境的制约,EMC目前仍然属于一种高风险的合作模式,因为所有的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都是压在我们这一方。合作最终能否成功,预期的收益能否收回,主要取决于客户的诚信度。一旦客户毁约,我们会十分被动,甚至蒙受巨大的损失。实际上我们也的确遇到过这样的客户。我们迫切地希望得到来自政府部门的更多支持,切实帮助行业解除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种种障碍,为我们创造一个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研究设计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胡跃华:EMC作为一种先进的节能管理模式,在其他行业已经得到有效的实际应用,并且取得了良好的节能效果。可以不花钱就获得收益,想必再“不差钱”的企业,也不愿放弃这样的机会。更何况节能降耗对于企业来说不仅仅是降低成本,也意味着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因此不必怀疑EMC在石油和化工行业同样具有大力推广的价值,但需要一个不断完善、循序推进的过程。
现在EMC存在的主要问题还在于:一是节能收益的计算缺乏标准化的手段,企业方面很难掌握;二是节能公司收费没有可参照标准,收费混乱,有的确实存在获利要求太高,让企业的节能收益大打折扣,降低了企业对EMC的积极性;三是基于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当涉及到一些关键设备的节能改造时,要求节能服务公司对生产工艺有精深的理解和掌握,否则必然会带来一些生产稳定与安全方面的风险,而目前国内大多数节能公司恐怕都还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和能力。当然,随着国家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节能服务产业将迎来迅速的发展,不仅技术服务水平将日益提升,行业管理也将趋于规范,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届时EMC在石化行业的推广将会顺畅得多。
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沈曙光:从我们自身的实践来看,EMC不失为一种很好的节能模式,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技改成本,也为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节能效益。同行企业对EMC有这样那样的担心,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同样的担心我们也有过,但经过第一套水循环系统的实际运作,这种担心就被彻底打消了。
在我看来,EMC更适合在化工生产的一些公用工程上比如水循环系统、供热系统等方面采用,前提是这些公用工程已经达到设计的最大容量,不具备再度扩容的条件。通常情况下,石化项目在设计时,都会对公用工程的供应能力留出一定的余量,便于今后产能扩大时跟上需求。这虽然会造成一定的能源浪费,但却是必须的。在产能达到最大规模时,生产用能趋于稳定,这个时候对公用工程进行节能改造是最佳时机,效果也是最明显的。而真正涉及化工生产的核心环节,用EMC模式进行节能改造的确会带来较大风险,我们也不敢轻易尝试。至于企业与节能公司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只要双方遵守合同约定,彼此诚信待人,应该不成为问题。